继萧源盛之后,马来西亚又出产了一对男女新人王:陈杰毅和李美玲.
很难想象一位新加坡国大奖学金得主,主修的又是令人羨慕的法律系,前途光明,毕业之后再经过几年的磨练就可以功成名就,为什么这么想成名?为了成名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,而且还把与女友的性爱影片公诸于世呢?
陈杰毅显然是个自信不足,心理自卑,在心理学的角度而言,其童年恐怕遭受过有关性方面的阴影,因此想借由性来证明自己.
在网上公然摆放性爱照,在某种程度而言,已经触犯了新国在公开场所裸露的罪行.只是网络法的规范仍然很糊模,许多国家虽然都制定了简单的网络侵权条文,但在执行上仍然不容易.
陈杰毅的性爱照片及影片并不侵权,这一点熟悉法律条文的高材生心知肚明.对于裸露的性爱,许多限制级影片的表现就更为大胆,如果那些影片可放在网上浏览,那么陈杰毅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