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,人死了就死了,没什么好交待,最多在临死前交待两句。
除非你留下家财万贯,如果没有留下遗书,交待不明,孩子又很多的话,你争我夺,还得为了争遗产打才起官司,人死了,还不能安宁。
清代经典的遗书是康熙驾崩,传位于四子或十四子,更凸显了遗书的重要性。当然写了遗书,要收在安全保密的地方,一般人不得随便取获或修改,不然谁都可以代写遗书。誊写和保存的需必是可靠及有信用的人,而这个人通常是律师。
遗书的重要性在于减少过世后因遗产分配不均而引起的争执。立遗嘱时必需经得医生证明当事人是在意识清醒情况下进行的,而非在意识模糊或被强迫的情况下。
当然,还是有很多人为了遗书的分配打起官司,通常除非有医学证明,不然的,法律会
倾向遗书的一边,那么具有公信力的律师将是捍卫遗书合法性的最佳代信人。
遗书不只是在分配财产,更多的是交待一些生前的心愿,让死者不会在留下遗憾。 有些人从来不曾写过遗书,但在遭遇生死攸关的时刻,突然觉得不舍,有很多事没有完成或交待,有很多话还来不及说,才来后悔之前怎么没有留下遗书,可是已经太迟了。想着自己不在身边,孩子怎么办,喜欢的人不敢表白,双亲没有照顾等等生活上琐碎的事都将构成遗书中的重要元素。
如果在遗书早已交待好了代办的事项,说了埋藏心里多时的愧疚或忏悔以及秘密,表明了自己的清白,委托人照顾孩子,或是爱的表白,那么在临死的那一刻至少都不会有太多的不舍和牵绊,不会留下太多的遗憾。
带着遗憾离去是对死者的一种惩罚。
我们光脱脱地来,孑然一身地离去,本来都不带走什么,又何苦存留一丝不舍。
韩前总统因为留下遗书,所以堕崖被称为跳崖自杀。如果生前没有留下遗书,那么,可能就称为失足堕崖,或遭人杀害,法律上判定死亡的原因就更添疑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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